各功能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为选调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到瑞安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岗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瑞安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名额
瑞安市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岗位2名,从事环境监测工作。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环保事业。
2.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因基层一线工作岗位,需配合夜间执法进行监测采样)。
3.具有瑞安市全额事业工作单位人员身份。新聘用事业人员需工作满1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乡镇、街道事业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现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从其规定。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瑞安市仲容路399号205办公室,联系电话:65850585)。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填写《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瑞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rahbj.gov.cn/;瑞安人才网www.577job.com下载),到瑞安市环境保护局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数和选调岗位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选调岗位数。
3.面试。总分100分,注重对应试者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测试。
4.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候选对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5. 公示和选调。综合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瑞安市人才网公示3天。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者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附件1: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附件2: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