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学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二、考核内容
实行基层站点“1+N组团式学习、捆绑式考核”学用管理模式,以社区为基础单元进行考核,社区站点不达标或社区范围内的村级站点不达标则视同该社区站点不达标。内容包括省平台学用、温州辅助网站学用、直播课堂收看、组织集中学习等4个方面。
(一)登录省平台开展学用
社区站点与其区域范围内的村站点实行捆绑管理,以其中登陆次数最少的计算为该社区站点考核次数,要求每月达到4次以上。
(二)登录温州辅助网站开展学用
社区站点要求每月达到2次以上,其中三星级站点6次以上,四星级站点和省市示范点12次以上;村级站点统一要求每月达到2次以上。各站点的学用工作需在当月的25日之前完成。
(三)组织收看直播课堂节目。
社区站点和村级站点按要求组织收看直播课堂,需收看直播或在一周内下载播放直播课堂节目。
(四)组织集中学习。
社区站点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村级站点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并做好学用记录。
三、考核结果运用
1、实行通报制。每月对全市的不达标站点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将抄送到市委组织部部长、分管部长和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并视情况对未达标单位实行领导谈话诫勉。
2、考核结果跟奖励经费挂钩。取消未达标站点的全年奖励经费。
3、计入年终考核总分。